为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更多精英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特设立“援外学历学位教育项目”。
资助类别、期限:硕士研究生:2学年。 授课语言:英语。
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经商处提出申请,具体截止时间请咨询受理单位。
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的发展中国家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身心健康,提供当地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表,无中国法律法规禁止入境和禁止在华长期居留的疾病。无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等其他严重慢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传染病、重大手术恢复期及急性病发作期、肢体严重残疾。怀孕期妇女不得来华学习,如在华学习期间怀孕,将被退学。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
4. 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并且在职者优先。
5. 担任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及以上(或相应级别)公职人员、各类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骨干。
6. 英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英语从事专业课程学习(参考标准: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7. 具备本领域的职业发展潜能,有意致力于推动所在国与中国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8. 已在华学习或已被其他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录取的在学人员不得申请。
奖学金内容:
1. 免交学费、教材资料费、调研考察费、英文授课补助费、毕业论文指导费;
2. 免费提供校内住宿;
3. 给予生活补助:硕士36000元/人/年,博士42000元/人/年;
4. 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人;
5. 代为购买来华综合医疗保险;
6. 免费提供往返国际机票:1年制提供一次,2年制以上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机票,并提供n-1(n为学年数,n小于等于3)回国探亲往返机票。
7. 所有学位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测评达标者可在第二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
8. 其他费用由商务部或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不发放给学员。商务部仅为学员提供学制内的资助。学员因故延期毕业,不获得继续资助。